【案例主題】
技術授權應採統包總價、提成制,還是入門費加提成。
【案例概要】
ABC取得技術許可後市場表現不如預期,因此延遲支付約定提成,主張虧損應作為減免理由。
【案情介紹】
雙方原約定以提成方式計價,ABC使用技術投入生產後銷售不佳,遂以市場虧損、成本上升為由拒絕或延後支付部分權利金。
【案情分析】
常見計價模式包括統包總價、提成制、入門費加提成。純提成可降低受讓方初期風險,但只要已產生契約約定的計價基礎,市場虧損通常不當然免除付款義務。重點在提成基礎、比例、上下限、折讓退貨與查帳機制。
【爭議大綱】
【意見討論】
受讓方若市場不確定性高,可爭取較低入門費加提成或純提成;授權方則可透過最低保證金與稽核權降低風險。
【參考解答】
若ABC依契約已負提成義務,逾期未付原則上構成違約,應補付並負擔遲延利息或損害賠償;除非能證明契約另有調整機制或對方履行有重大瑕疵。
【相關法規】
中華民國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