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目的港倉庫、貨物控制與保險責任終止
【案例概要】
ABC公司以CIF基隆進口500噸白糖,貨物卸入港口倉庫並委託他人報關提貨後遭特大潮水浸泡,保險公司拒賠。
【案情介紹】
7月21日貨到基隆港,ABC公司發現10%糖包受潮,並追究承運人清潔提單責任。貨物卸入港口倉庫後,ABC公司委託他人辦理報關與提貨;7月24日大潮造成200噸白糖報廢。
【案情分析】
Cases檔認定港口倉庫可視為ABC公司在目的地的最後倉庫,且ABC公司已委託他人提貨,表示貨物已進入其實際控制範圍,故保險責任已終止。
【爭議大綱】
【意見討論】
保險責任終止點與承運人是否另負責任是不同問題。前段運輸瑕疵可另向承運人主張,但後續倉庫內潮損若已超出保險期間,不能再向保險人請求。
【參考解答】
保險公司拒賠合理,因貨物已進入目的港倉庫並由ABC公司安排提貨,保險責任已終止。
【相關法規】
Warehouse to Warehouse條款;CIF及一切險責任期間。
【大綱】
涉外商務保險案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