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台灣ABC公司投資雙聯學位之合規架構與風險
【案例概要】
台灣ABC公司欲培育國際人才,與台灣某大學及美國密西根大學合作設立「雙聯學位學程」。合作模式牽涉外國學校在台授課、學位授予、師資聘任、招生與學雜費、以及學程品質保證。爭點在於:台灣端可依何種法規架構設置跨國合作學程,哪些事項必須報教育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,並如何避免被認定為未經許可的境外招生或違規授課。
【案情介紹】
台灣ABC公司提供獎學金與產學實習名額,並與台灣A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;A大學同時與美國密西根大學談定2+2或1+1雙聯學位。
美方希望派教師來台授課並使用美方課綱,且希望在宣傳上直接使用「密西根大學台灣學院」名義。
A大學擔心:若宣傳與實際運作讓外界誤認美方在台設立分校或直接招生,可能觸及教育主管機關對境外學校在台辦學、招生與學位授予的限制。
ABC公司則關心:若學程後續被認定違規,學生學位、學分採認、與公司投入資源都可能受損。
【案情分析】
台灣常見合規路徑是「校際合作」與「雙聯學位」:由台灣依法設立之大專校院作為主體,依教育主管機關對國際合作、雙聯學制、學分採認與境外師資聘任的規範辦理。重點不是「外國學校在台設校」,而是「台灣學校依法與外校合作提供課程並完成學術審查」。
合規關鍵控點:
(1) 名稱與招生:不得以「分校」「學院」等使人誤認外校在台獨立辦學;招生簡章、收費、學籍歸屬須清楚。
(2) 學位與學分:雙方授位條件、修課比例、論文或專題要求,須明確載明並通過校內程序與必要之主管機關程序。
(3) 師資與授課地點:外籍教師來台授課涉及聘任、入出境、授課資格與鐘點安排;遠距或短期密集課亦需符合校務與主管機關規範。
(4) 品質保證:課程審查、成績評量、學術倫理、申訴機制、資訊揭露,都是降低爭議的核心。
企業(ABC公司)在此類合作中宜扮演「資源提供與產學協作」角色,而非以企業名義對外承諾學位或主導招生,否則容易把商業宣傳風險轉成法規風險。
【爭議大綱】
合作計畫是否構成「外國學校在台辦學或招生」:取決於名義、招生主體、學籍歸屬與對外呈現。
雙聯學位的授位條件是否透明且可受監督:若課程比例或審查程序不清,易引發學分不被承認或學生求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