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開證行遺失正本提單下買方能否拒絕付款贖單。
【案例概要】
ABC公司代進口鋼捲並承諾到單付款,開證行卻遺失正本提單;ABC一度要求拒付,之後又請銀行開提貨保函並同意對外承兌。
【案情介紹】
銀行最終對外付款並自行提貨、繳稅與倉儲,之後向ABC追償,引發付款義務與損失擴大責任爭議。
【案情分析】
開證行遺失單據屬作業過失,但不當然消滅申請人償還信用證款項的義務;尤其申請人後續要求提貨保函並同意承兌,會削弱其拒付抗辯。
【爭議大綱】
單據遺失是否免除付款;提貨保函與承兌是否視為放棄抗辯;長期倉儲損失由誰負擔。
【意見討論】
應區分銀行對外付款義務、申請人對內償還義務,以及銀行作業過失造成的另行損害。
【參考解答】
ABC通常仍負付款贖單義務;銀行單據遺失造成的可證明損害可另行求償。銀行若未合理減損而擴大費用,可能自負或按過失比例分擔。
【相關法規】
信用證獨立性、銀行償付關係及一般減損原則。
【大綱】
對外付款與對內償還須分離;單據遺失不當然免除申請人付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