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
電商平臺自營商品審查不足引發食品安全與惡意賠償爭議

【案例概要】

台灣ABC公司經營電商網站並以「自營出貨」銷售減重膠囊。消費者購買後發現產品無效且標示、許可資訊疑似偽造,向主管機關檢舉並提起民事求償。爭點在於:網站掛名經營者是否為適格被告、ABC是否已盡供應商與製造端資質審查義務、以及是否構成明知或可得而知之違規食品銷售,進而負擔退費與懲罰性賠償責任。

【案情介紹】

2025年2月,消費者王同學在ABC公司電商平台下單購買「苦瓜清脂減重膠囊」6盒,總價新台幣3360元,並由平台倉儲出貨。王同學食用2盒後未見效果,且發現製造廠名稱、地址、批號與所稱核准/登錄資訊前後矛盾。主管機關稽查後認定商品標示與來源文件疑有重大瑕疵。ABC抗辯商品由合作供應商供貨,平台僅提供通路且已要求基本證明文件。

【案情分析】

對一般消費者而言,交易介面、發票、客服、出貨標示與網站揭露資訊足以形成由ABC負責交易的合理信賴;自營出貨更提高其被認定為實質賣方的可能。食品/保健類商品風險高,平台審查不能只停留在供應商登記文件,還應建立製造/輸入業者、批次、登錄與標示一致性的可追溯鏈。若標示自相矛盾、文件缺漏或曾遭檢舉仍販售,即可能被認定至少具有重大過失。

【爭議大綱】

【意見討論】

正方認為平台應負較重責任:自營出貨建立交易信賴,且高風險品類未完成製造端與批次追溯。反方認為平台已收齊基本文件且未直接製造,若無人身健康損害,應以退貨退款與一般損害為主。

【參考解答】

ABC多半會被認定為適格被告。就高風險食品/保健品,僅審供應商文件通常不足;若明顯標示矛盾仍持續販售,可能構成重大過失,符合要件時消費者得依消保法請求懲罰性賠償。

【相關法規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