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卡為 FR-107 母案。把「證據自動分類」從 Google Drive 搬回系統自己的儲存空間,分完的檔直接搬進任務變成正式證據,而且不管哪個合規框架都能用。六棒、22 張子任務卡,實作案(會改程式、會加資料表)。子卡清單在末段。

這系列在做什麼(白話)

現在系統有一個「AI 幫你把證據檔分類」的功能:使用者把證據檔放進 Google 雲端硬碟,AI 讀完之後判斷「這份檔可以證明哪幾個檢查點」,結果也寫回 Google 雲端硬碟。

問題是:落地版的客戶沒有 Google 雲端硬碟。 我們賣給客戶裝在他們自己機房的版本(FR-063~FR-065 做的那套),整條分類線等於不存在。而且就算有 Drive,分類完的檔也只是被複製到 Drive 的另一個資料夾,系統裡的「任務證據」一筆都沒寫——稽核員在系統上看不到這些證據。

這系列要做三件事:

為什麼要做

前作 FR-030 把自動分類做在 Google Drive 上:檔案從 Drive 來、結果寫回 Drive 的 _state.json、歸檔只是把檔複製到 Drive 的另一個資料夾,系統的任務證據表 job_evidences 一筆都沒寫。落地版客戶沒有 Drive,這條線等於不存在。

同時 FR-069 模組化之後,系統的檔案儲存已經統一走 jedi-file-upload 套件的 IUploadFileProvider(一個「存檔/取檔」的統一介面),分類線是唯一還直接綁 Google Drive 的功能。

四個結構性問題(詳見討論稿第 2 節):

關鍵設計決策 D1–D11(決策者 2026-09-16 一次裁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