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卡為 FR-135 母案。把歐盟網路韌性法(CRA)做成顧問能在系統內開專案跑完的合規框架。分三期:第一期零開發(灌 31 條、建資源庫、拿自家材料當測資、修一個連動 bug),第二期做底層與欄位,第三期做通報模組與文件。本輪只開第一期 3 棒。子卡清單在末段。

這系列在做什麼(白話)

CRA 是歐盟對「賣進歐盟、會連網的硬體與軟體」的強制資安法規,2027-12-11 全面適用、通報義務 2026-09-11 已生效。公司要有歐洲客戶了,顧問要能在系統裡像帶 CMMC 一樣帶客戶走完 CRA:開專案、縮範圍、收證據、判定、結案、出文件。CRA 的 31 條要求(Annex I 第一部 14 條產品安全屬性、第二部 8 條漏洞處理義務、Annex II 9 條使用者資訊)當控制項進框架,走既有的規劃→執行→稽核→矯正流程。

為什麼要做

決策者 2026-10-11 裁定。研究階段查過程式碼與 DEV 資料後的結論:主流程全對得上,真正要新做的只有三件東西(產品主檔加版本與支援期、規劃期風險登錄、通報模組)加一個底層機制(SSP 表單隨資源庫可設定)。其餘是既有畫面加欄位、加資料、加文件範本。第一期完全不改程式就能讓顧問開 CRA 專案。

首腦讀完後的重點(七項裁示,2026-10-11)

怎麼拆(第一期)

建議順序:第 1 棒與第 3 棒可立刻平行;第 2 棒的 seed SQL 部分可與第 1 棒平行,但「建議證據」欄位要等第 1 棒草稿出來再填進 seed(或第 2 棒先灌條文、建議證據留空、第 1 棒完成後補一支 update)。第 2 棒第〇步實測要在第 3 棒修完後做,才能驗「標不適用是否真的排除」。

共同設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