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實用藝術與外觀設計重疊保護下的侵權判斷
【案例概要】
台灣ABC玩具公司主張某積木造型屬可受著作權保護的實用藝術,並控告本地競爭者仿製。
【案情介紹】
被告則以自身外觀設計專利或合法技術來源抗辯。
【案情分析】
實用藝術須先具備獨創性與可感知的美感表現,並可能與設計專利形成重疊保護。
【爭議大綱】
著作權客體、獨創性、實質近似與設計專利並存。
【意見討論】
不同權利制度可以重疊,但各自要件與救濟須分別判斷。
【參考解答】
先確認是否屬受保護作品,再比較實質近似及被告權源。
【相關法規】
伯恩公約 Articles 2、7(4);台灣著作權法。
【大綱】
實用藝術保護重點在獨創性與實質近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