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
實用藝術與外觀設計重疊保護下的侵權判斷

【案例概要】

台灣ABC玩具公司主張某積木造型屬可受著作權保護的實用藝術,並控告本地競爭者仿製。

【案情介紹】

被告則以自身外觀設計專利或合法技術來源抗辯。

【案情分析】

實用藝術須先具備獨創性與可感知的美感表現,並可能與設計專利形成重疊保護。

【爭議大綱】

著作權客體、獨創性、實質近似與設計專利並存。

【意見討論】

不同權利制度可以重疊,但各自要件與救濟須分別判斷。

【參考解答】

先確認是否屬受保護作品,再比較實質近似及被告權源。

【相關法規】

伯恩公約 Articles 2、7(4);台灣著作權法。

【大綱】

實用藝術保護重點在獨創性與實質近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