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
國產化與補貼政策是否同時違反GATT、TRIMs與SCM

【案例概要】

台灣ABC汽車零組件公司評估赴印尼投資,印尼以國產車計畫提供稅賦減免與關稅優惠,但要求達到一定國產化率、使用在地零件或符合特定技術與品牌安排。

【案情介紹】

歐盟、日本與美國認為相關措施扭曲貿易並造成差別待遇,遂在WTO提起爭端。

【案情分析】

若投資優惠以使用本地產品或達成國產化比例為條件,可能同時觸及TRIMs與GATT國民待遇;若另有財務貢獻與利益,還可能進一步涉及SCM補貼規範。不同協定可依各自要件累積適用。

【爭議大綱】

一、國產化要求是否違反TRIMs

二、差別稅負是否違反GATT國民待遇

三、補貼規範是否排除其他協定適用

【意見討論】

東道國可能主張產業發展政策;申訴國則強調不能以投資政策之名要求投資人偏好本地產品。

【參考解答】

國產化門檻若與稅賦優惠或市場利益綁定,屬高風險投資措施;TRIMs、GATT與SCM得依不同法律要件同時被檢驗。

【相關法規】

GATT 1994 Article III;TRIMs Article 2;SCM Agreement。

【大綱】

投資誘因若以本地採購或國產化為條件,可能同時觸及多項WTO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