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项目研究:买方新增银行融资是否压缩供应商依托该买方取得的融资,以及融资承诺如何决定由谁承担调整。在部分反向保理安排中,银行向供应商付款,却占用买方授信;买方自用贷款与供应商应收债权融资因此可能使用同一风险预算。若短期预算不足,新增占用可能减少下一批未获承诺申请的融资空间。
经济学直觉:一家银行既向买方提供贷款,也购买供应商持有、最终由该买方付款的应收债权。如果两类业务共同占用买方的信用容量,那么买方新增融资可能减少供应商下一笔融资的空间。但是否由供应商承担调整,取决于哪些额度已经得到承诺、哪些额度可以重新分配,以及银行能否增加总容量或转移风险。这里首先研究的是尚未获批的融资申请和到期续作,而非银行任意撤回已经付给供应商的钱。
举例:买方信用容量为100,已有融资占用70,另有30的供应商合格申请等待处理。如果买方新增融资占用20,预算不变,供应商可能只能再融资10。不过,如果买方把这20直接用于支付同一批货款,供应商获得20货款加10融资,现金并未减少。因此,**本行保理减少、供应商总融资减少、供应商实际现金减少,必须分开检验。**完全合约下,把额度转给更有价值的买方用途也可能有效率,不能预设供应商融资下降就是效率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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