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
短期派駐183天免稅三要件

【案例概要】

短期受雇者須同時符合停留、雇主與費用負擔三要件,來源地才可能免稅。

【案情介紹】

工程師赴乙國合資公司培訓三個月,薪資由總公司支付。

【案情分析】

不超過183天只是第一要件,還需確認雇主是否為來源國居民,以及報酬是否由來源國PE或固定基地負擔。

【爭議大綱】

一、停留天數

二、雇主居民身分

三、薪資成本最終由誰負擔

【意見討論】

境外發薪不等於當然免稅,成本承擔才是高風險點。

【參考解答】

三要件須同時成立,才能適用短期派駐免稅。

【相關法規】

OECD Model Tax Convention Article 15。

【大綱】

183天規則是三重測試,不是單一天數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