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短期派駐183天免稅三要件
【案例概要】
短期受雇者須同時符合停留、雇主與費用負擔三要件,來源地才可能免稅。
【案情介紹】
工程師赴乙國合資公司培訓三個月,薪資由總公司支付。
【案情分析】
不超過183天只是第一要件,還需確認雇主是否為來源國居民,以及報酬是否由來源國PE或固定基地負擔。
【爭議大綱】
一、停留天數
二、雇主居民身分
三、薪資成本最終由誰負擔
【意見討論】
境外發薪不等於當然免稅,成本承擔才是高風險點。
【參考解答】
三要件須同時成立,才能適用短期派駐免稅。
【相關法規】
OECD Model Tax Convention Article 15。
【大綱】
183天規則是三重測試,不是單一天數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