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輔助性據點與常設機構漏洞
【案例概要】
表面為蒐集資訊的辦事處,若實際主導交易談判,可能不再屬準備性或輔助性活動。
【案情介紹】
企業在高消費市場設辦事處,名義上僅蒐集資訊,實際卻主導談判與交易條件。
【案情分析】
PE例外應以功能實質判斷,不能只靠組織名稱或不簽字形式規避來源地課稅。
【爭議大綱】
一、活動是否真正輔助
二、是否已承擔核心銷售功能
三、代理人PE能否補充適用
【意見討論】
企業可做市場研究,但若實際承接核心營業功能,PE風險顯著上升。
【參考解答】
應依功能與風險判斷是否失去輔助性例外資格。
【相關法規】
OECD/UN Model Article 5及反碎片化、代理人PE概念。
【大綱】
輔助性例外不能包裝核心營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