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
輔助性據點與常設機構漏洞

【案例概要】

表面為蒐集資訊的辦事處,若實際主導交易談判,可能不再屬準備性或輔助性活動。

【案情介紹】

企業在高消費市場設辦事處,名義上僅蒐集資訊,實際卻主導談判與交易條件。

【案情分析】

PE例外應以功能實質判斷,不能只靠組織名稱或不簽字形式規避來源地課稅。

【爭議大綱】

一、活動是否真正輔助

二、是否已承擔核心銷售功能

三、代理人PE能否補充適用

【意見討論】

企業可做市場研究,但若實際承接核心營業功能,PE風險顯著上升。

【參考解答】

應依功能與風險判斷是否失去輔助性例外資格。

【相關法規】

OECD/UN Model Article 5及反碎片化、代理人PE概念。

【大綱】

輔助性例外不能包裝核心營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