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主題】

SWIFT MT799訊息與信用證改證效力

【案例概要】

開狀行以MT799要求增加單據要求,之後另以MT707正式修改日期。受益人交單後,開狀行以與MT799新增內容相關的不符點拒付。

【案情介紹】

核心在MT799一般自由格式訊息能否在具體情況下構成有效信用證修改,以及通知/保兌銀行如何處理。

【案情分析】

改證效力應依訊息內容、認證方式、信用證安排及UCP600第10條判斷,而不能只看SWIFT訊息類型名稱。

【爭議大綱】

  1. MT799能否構成改證?
  2. 受益人是否已接受修改?
  3. 保兌/通知銀行負何義務?

【意見討論】

實務上正式改證宜使用明確的改證格式與文字,避免自由格式訊息被不同當事人作不同理解。

【參考解答】

是否有效修改須依訊息是否清楚表達修改信用證的意思及是否依UCP被有效通知、接受判斷,不能僅以MT799名稱作唯一判準。

【相關法規】

UCP600 Articles 9, 10;SWIFT訊息安排。

【大綱】

改證應清楚、可認證並符合UCP接受機制;自由格式訊息會提高爭議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