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背景

Frank Billings 離開 Cocable 後成立快速原型設備公司。Cocable 接到 GE 新型噴射引擎配線系統的大型專案,需要大量快速原型,因此委託 Frank 依規格客製4台快速原型設備。

原始規格要求可處理最大 48英吋的原型;Frank 為保險起見,將設備實際能力設計到約55英吋。經過3個月密集工作,設備準備交付。

問題/衝突

第一台設備到 Cocable 測試時,實際 CAD 模型長達 62英吋,超出設備能力。若要處理62英吋,必須重新設計處理器、致動器與黏著流程,會大幅增加時間與成本。

Cocable 表示48英吋上限來自 GE;GE 則否認曾提供這個上限,並指出62英吋設計早在數週前就已交付 Cocable。各方因此互相推卸規格責任。

決策點/實施

案例結束時尚未決定由誰承擔變更成本。已確定的是,原始範疇/規格沒有被充分驗證,Cocable 也未在收到新的62英吋設計後回頭檢查設備需求。

原書狀態/結果

專案已明確落後,且預期將大幅超支。案例沒有提供最終商業或契約處理結果。

原書討論問題

  1. 你從本案例的問題中學到什麼?
  2. 你認為應由誰支付變更成本?
  3. 原本可以做什麼,以確保專案範疇是正確的?

原書本 A 檔未提供正式解答。

參考分析(教學延伸/依本章內容推論)

問題不只是「規格寫錯」,而是缺少需求追溯與變更確認機制。當 Cocable 收到新的62英吋設計時,如果能回溯設備範疇並正式通知 Frank,就有機會在製造完成前處理差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