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先我看霸王别姬只觉得过分沉重,还特别不喜欢其中对于程蝶衣性别倒错的设定,觉得有病得治,没必要用半个中国近代史来伤春悲秋。霸王别姬拍得像一个病历,我还颇为得意地指出程蝶衣这是现实检验能力有问题。近来又看了一遍,这确实是半个近代史,确实也是过分沉重,确实绕来绕去师弟爱上师哥也只敢说是因为师弟自以为自己是女人,但我也必须说这是一部好电影。不光是电影本身精彩,还有各种戏里戏外的因缘际会。

李碧华的原著就是两个男人的爱情故事,清楚得不能再清楚,没有电影处理的这么暧昧。在陈凯歌和编剧芦苇那里,一个男人喜欢另一个男人是没可能的,所以设置了程蝶衣各种象征阉割的情节,他得先变成个女人才能爱一个男人。这种处理我只能说…。导致张国荣明显演的时候放不开,他自己也说要照顾到导演的意思和市场的接受度,蝶衣的爱到后期是虚无的,绝望的,影片同性恋的取镜过于压抑,而这其实没有必要。李碧华和张国荣都是香港人,都是出生于50年代,他们或许经由长辈听说过往前中国的故事,但更朝向世界。霸王别姬的故事在这两人那里是明了的两个男人的爱情。

而在陈凯歌和编剧芦苇这里,原版小说有意义更多因为小说横跨的历史背景,这种历史的变迁正是成长在那个特殊年代的人深有感触的。里面的同性恋情节是需要避忌的,于是菊仙的戏份明显加重,陈凯歌也是可爱,他说需要菊仙来映射蝶衣对小楼的感情…。

李碧华写霸王别姬,我不认为她想要多高深的主题,更有可能她想磕cp的同时还能挣稿费。可谁又规定了要表达理想和历史厚重感才能是有意义?芦苇在他的书中说:霸王别姬原著中充斥着女性的伤感…是二流小说,陈凯歌说这是三流小说…。所以,什么叫做女性的伤感呢?或者说男人眼中女性的伤感是什么?李碧华书中人物的感情是极致的,不管是胭脂扣里的如花,还是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,这些太浓烈的爱施于现实中的芸芸众生是承受不起的,被辜负是宿命。这就伤感吗…,这不过是一种选择。李碧华写男人的感情很毒辣,青蛇里的许仙就太知道什么对自己有利了,李碧华也是挺绝的,她笔下的男人总是爱也不敢全身心去爱,在感情中斤斤计较,然后全身而退苟活于世…。

李碧华不是那种会对影片改编锱铢必较的作者,我想若是她要求,可能会是李安导演的色戒那种。情爱瓦解了历史的宏大叙事,或者用李安自己的话说,瓦解了整个父权结构。

陈凯歌说李碧华的小说是三流小说,平心而论,他自己写得散文确实比李碧华的文笔好。陈凯歌带有自传性质的散文集《少年凯歌》是很不错的。这是我近来读到的难得的好的中文文字,就算只是从行文的角度来说,这也绝对是佳作。人群真得很有意思,因为陈凯歌近来不知道拍了些什么电影,便对他所有否定得一文不值,我们只能接受公众人物是完美无缺的,更乐意看到功成名就的人背后与常人无异的遍地鸡毛。应了倪匡那句话:“作为公众人物,你的地位是比普通人要低的”。这是人类社会的奇观。说起《少年凯歌》带给我的感触,最清晰的便是,陈凯歌内心是一个浪漫且还算善良的人。这本书写的是文革,无需多说,我未能亲历那段历史,我的家人也幸免于那段历史,这本书写的是未能幸免的人。每次读到与文革有关的事情,我总是不明白为什么,为什么人间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?为什么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?如果说我之前还认为恶是多少带着生命活力的激进表现,可那个时期发生的事情只能说完全没有任何道理,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呢?只不过是弥漫着的,漫无目的的恶,如呼吸一样自然。

书中一段我记忆深刻:晴日的傍晚,万木梢头的光线像鸟翅渐渐收拢的时候,天上的云就愤怒起来,渐渐变成血色。在这样的时刻,他会突然停住脚,举起双臂,又放下;走几步,再把两臂平平伸展开,像一具钉在路面的十字架。之后接着又走,直到天黑才回来。我终于忍不住,问他想些什么。他看了看说:他盼望会有一辆拖拉机开过来,从背后撞死他。我问他是不是因为失恋,他忍住咳嗽,指指胸口说,不完全是;他说他太丑了…人太丑了。

霸王别姬相关的戏份处理可以说是非常克制了。可以看出陈导是多么喜欢程蝶衣,你仿佛可以从程蝶衣身上看到陈凯歌感怀过的那些逝去的生命,因为他们曾经真得被扔到污秽中,所以在电影里只是一笔带过。导演让程蝶衣到最后也没有面目可憎起来,这未免不是一种高度理想化的形象。在李碧华的原著里,程蝶衣的所作所为和常人无异,该顺应的潮流,该放下的执念,他都做了,蝶衣也不是真虞姬,世道只容得下卸去铅彩、面目模糊的脸。

陈凯歌是温情的,而李碧华是冷冽的。

小时候我看霸王别姬时,因为喜欢演员觉得电影好残酷就这样让人自杀了,为什么不像小说那样让人活下去。小孩单纯的世界观就是这样,人死了就是最大的悲剧。当了然绝大多数人难逃成为苟活的芸芸众生的宿命时,方知凯歌导演倾注了多少浪漫在这个人物身上。芦苇编剧的评价非常准确:原著是关于背弃和妥协,而改编后的剧本主题则是忠诚与坚持。善于写人鬼奇情的李碧华,内在基调是现实的冷峻的;而被时代裹挟很多时候身不由己的导演和编剧,却造出了一个理想主义的绮梦。

《少年凯歌》里开篇写道:一九六五年,我十三岁了。我开始在人前饶舌,又在饶舌者面前假装沉默。人到十三岁,自以为对这个世界已相当重要,而世界才刚刚准备原谅你的幼稚。

陈凯歌十三岁时,是文革前夕;张国荣在他口诉的自传里提到他十三岁去英国读书。我看了陈凯歌的自传再看了一会儿leslie的自传,年龄相仿的人际遇就这么不同。

虽然看合影感觉陈凯歌像是张国荣的长辈,但其实他只比张国荣大4岁…

虽然看合影感觉陈凯歌像是张国荣的长辈,但其实他只比张国荣大4岁…

虽然leslie经常在采访的时候说自己年轻的时候有多么穷,以至于要向佣人借钱参加比赛,可是,他竟然穷得还有佣人…。在去英国之前,leslie还提到初一的时候他冲凉都是佣人来帮忙的,他提这些是为了说明什么呢?为了说自己很独立,去英国之后就全部自己做了

很难评价leslie生活中是个怎样的人,他都三十多岁写的自传还觉得这人跟小孩一样…,他好像天然免疫于这个世界的规则,将自己暴露在光怪陆离中,他有着一种难言的自信。他将自己的脆弱悉数展现,却并不像是在祈求怜爱,只是在彰显我就是这样。极度的真诚背后是对自己绝对的肯定。

虽然leslie 经常说自己和母亲关系比较淡薄,与父亲更是完全不熟,但其实他也承认在兄弟姐妹里父母最疼爱的就是他,这种比较淡的亲情关系在大家庭中难免,小孩内心多少会有不开心,但是都这么大了依旧因此忧郁的还是少见。他应该待在伊甸园里,既作亚当又作夏娃,自顾自美丽就好了,这里的规则不适合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