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介紹

案例B15 航次租船合同裝卸時間與滯期費

案例B16 定期船舶

案例B17 光船租船

案例B18 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合同糾紛案

案例B19 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

案例B20 國際多式聯運合同糾紛案

核心表格

核心主題 關鍵概念/規則 實務意義 重要條件/限制/判斷標準
租船契約風險分配 航次、定期與光船租船的控制權、費用與責任配置不同。 租船類型不同,裝卸、滯期、適航、營運與授權風險也不同。 就緒通知、裝卸時間、停租、備艙、船舶占有與授權文件。
鐵路、航空與多式聯運 不同運輸方式適用不同責任制度;多式聯運需判斷損害區段與全程承運責任。 跨模式交易不能用單一海運規則處理全部責任。 運送文件、價值聲明、交接紀錄、損害區段與準據法。

精簡說明

本組將海運租船與其他跨境運輸方式放在一起比較。核心是先辨識誰實際控制運輸、誰承擔哪一段風險,再依航次租船、定期租船、光船租船、鐵路、航空或多式聯運的不同制度判斷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