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介紹

案例B21 被保險人對非法進口貨物不具保險利益

案例B22 被保險人的如實告知義務

案例B23 被保險人的保證義務

案例B24 近因原則

案例B25 重複保險中的損失賠償

案例B26 推定全損

案例B27 共同海損和單獨海損

案例B28 平安險

案例B29 一切險

案例B30 委付

案例B31 代位求償權

核心表格

核心主題 關鍵概念/規則 實務意義 重要條件/限制/判斷標準
保險利益、告知與保證 被保險人須具有合法保險利益,並依準據法與保單履行告知及保證義務。 決定保險契約是否有效以及保險人能否主張免責。 交易合法性、貨權、重大事實、要保書與保證條款。
近因、重複保險與損失分類 多重原因須判斷近因;重複保險不得超額受償;全損、共同海損與單獨海損有不同要件。 決定理賠範圍、分攤方式與損失性質。 事故原因鏈、鑑定、殘值、修復成本、共同危險與分攤。
承保範圍、委付與代位 平安險與一切險均有承保邊界;推定全損可能涉及委付,保險人賠付後可能取得代位求償權。 讓理賠後的剩餘權利與第三人追償能正確銜接。 保單條款、除外責任、委付條件、賠付範圍與代位基礎。

精簡說明

本組集中貨物運輸保險的成立、承保與理賠。先確認保險利益、告知與保證,再判斷事故近因、損失類型與保單承保範圍;推定全損、委付與代位求償則屬理賠後的重要權利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