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介紹

案例A25 劃歸合同項下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

案例A26 國際慣例優先適用的原則

案例A27 在途貨物的風險轉移

案例A28 FOB術語下貨物風險的轉移

案例A29 CFR術語下賣方的裝船通知義務

案例A30 CIF合同下賣方的投保義務

核心表格

核心主題 關鍵概念/規則 實務意義 重要條件/限制/判斷標準
貨物特定化與風險移轉 貨物須先明確劃歸合同,才可能依公約或約定發生風險移轉。 釐清貨損發生時由哪一方承擔價金與保險風險。 貨物是否特定、在途貨物、交付承運人、合同約定與通知。
FOB/CFR/CIF Incoterms處理交貨、風險與費用配置;CFR另涉及裝船通知,CIF另包含投保義務。 避免把運費或保險負擔與風險移轉時點混為一談。 指定港口、裝船完成、通知義務、保險安排及Incoterms 2020版本。

精簡說明

本組集中貨物風險何時由賣方移轉給買方,以及FOB、CFR、CIF條件下的特別義務。風險移轉不能只看誰付運費或誰投保,還要先確認貨物是否已特定化、交付或裝船,並結合合同與Incoterms 2020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