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介紹

案例B1|FCA按時交貨,進口商必須接受

案例B2|FCA過了交貨期,責任在進口商

案例B3|新加坡中間商要求FOB日本橫濱港,並註明運費已付

案例B4|FOB條件下賣方可以協助買方訂艙,但並非賣方義務

案例B5|FOB條件下,賣方須將貨物交到船上才能免責

案例B6|FCA和FOB貿易條件下的賣方責任

案例B7|FCA進口商提貨前的貨損,由出口商負責

核心表格

核心主題 關鍵概念/規則 實務意義 重要條件/限制/判斷標準
FCA交貨 貨物交付指定承運人後風險轉移 判斷賣方何時完成交貨 指定地點、承運人、交付時間是否明確
FOB交貨 賣方須依約把貨物裝上指定船舶 劃分裝船前後風險 買方是否及時指定船舶、賣方是否完成裝船
通知與協助 部分情況下賣方可協助訂艙,但責任仍依術語分配 避免把協助誤認為義務轉移 合同是否另有特別約定

精簡說明

FCA與FOB的關鍵是交貨點與風險轉移點。判斷責任時應先確認指定地點、承運人或船舶,再看賣方是否已完成術語要求的交貨行為。即使一方實務上協助另一方安排運輸,也不當然改變Incoterms本身的責任分配,除非合同另有明確約定。